两汉以来,社会规范中关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已经趋向严格,到了南北朝时期,虽然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,但是贞节烈女的事迹还是被大力地提倡。而唐代时期,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被慢慢淡化,处在被社会舆论所忽略的境地。这究竟是为什么呢?
究其原因,还是要把它和中华文明的空前繁盛,全民族自信心的暴涨联系起来。政治统治有了空前绝后的宽容,而在思想文化、伦理道德等等各方面的制约,要明显地低于其后历代王朝。盛唐时期,妇女地位也得到了显着的提升。这是前朝及后世封建王朝都无法比拟的。
唐代中前期,女主临朝,参与政事的事情屡见不鲜。高宗后武氏、中宗后韦氏、肃宗后张氏,都是掌握实权、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。尤其是武氏,后来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,也是唯一一个女皇帝。称帝后,武则天公开设立“仙鹤阁”,实际和男性皇帝的“三宫六院”性质相同,育有面首三千。
自此,女性的权利被大大地提升了。女性不再是被贬低、被奴役的角色,也不再是被丈夫淫欲的奴隶,单纯生孩子的工具,而是在婚姻方面享有空前自由的女性。改嫁、再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。
据《新唐书·公主传》的记载,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,改嫁的有二十九人之多,其中五人甚至有三次改嫁的历史。着名的襄城公主、太平公主,都曾改嫁过。皇室如此,达官贵人间的婚姻转换更是家常便饭了。
被世人熟知的韩愈的女儿都曾改嫁。可见当时,“女无再嫁之文”的古训早已经被人们淡忘了,即使是社会上的那些“主张道德文章”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对改嫁一事表默许态度。
据《旧唐书?列女传》记载:“楚王灵龟妃上官氏,王死,服终,诸兄谓曰:‘妃年尚少,又无所生,改醮异门,礼仪常范。’”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嗣的孀妇改嫁,是社会的常例,是受到社会道德的宽容的。而“守节”说没准儿才是不正常的。
以上皆是从“皇亲贵族”的角度分析,那么,民间普通百姓是否在婚姻上也可以“享有皇亲贵族般的自由呢”?
其实,唐代妇女再婚的现象并不能代表唐代社会的全部,“改嫁、再婚”只是在一部分贵族、皇室间流行的普遍现象。当时社会的主导舆论还是遵行理智的精神,提倡合乎纲常的男女观念,鼓励贞节、守节。
在《唐代墓志汇编》、《续编》收录的3000多个墓志中,有混合改嫁史的妇女只占10例,而明确记载妇女坚守贞洁者就达264例之多,其中守寡时间最长的妇女甚至守寡达80年之久。而这些寡妇的命运也不像我们想的那样清闲自在。
相反的,大多数的寡居妇女要承担起抚育子女、侍奉公婆、安排生计、主持家务等等繁重的责任;也有一部分妇女在丧夫后回到娘家,与父母、兄弟相扶相知地度过余生。
没有公婆、子女需要侍奉照料的寡妇,日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,贫穷的她们可能要依靠兄弟的施舍才能生活。
从史料中,我们可以得出“民间的妇女在丧夫后,选择改嫁的很少”。完全自由的婚姻选择只是贵族的游戏,大部分的民间妇女还是受着封建伦理道德的影响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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